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相关要求
一、申报中级职称应具备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
2.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
3. 博士毕业当年,可直接参评中级。
二、申报高级职称应具备的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确定中级职称后,并担任本专业中级职称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并担任本专业中级职称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并担任本专业中级职称五年以上。
4.获得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可直接申报副高级工程师。
5.博士后人员可根据相关政策申报高级职称(具体参考津人社局发〔2014〕75号)。
特别注意:如使用后取学历评定职称,须在规定年限基础上增加一年。
三、申报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学历证件原始件及复印件
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从取得现资格至申报当年每年一份)
4.《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表》
5. 按评审标准规定的,反映本人学识水平的著作、论文或技术报告(提供刊物原件及复印件,两篇,3000字以上)。
6.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7.破格晋升人员,按规定提供有关破格材料。
8.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需从取得现资格至申报当年每年进行继续教育,具体学时要求详见继续教育证书验证流程)
9.报评副高及正高级职称评审人员需额外递交本人专业技术述职报告(字数要求2000-2500字)及单位的公示证明。
10.从2016年开始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硬性挂钩,是否作为职称评审的参考因素,由各系列(专业)评委会在现行政策基础上自主确定。
具体申报材料明细以当年各专业评委会开评文件为准。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程序及要求:
1. 安排: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对申报人员整体申报流程,在时间上统一安排。
2. 申报:申报人员在职称申报系统上填写本人职称业绩材料,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进行推荐、公示后,提交至呈报单位(北方人才)。
3. 审核:呈报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后,将信息提交至相应评委会。各专业评委会网上预审通过后,各申报单位将申报人员职称材料准备齐全完毕,并加盖公章提交至呈报单位。
4. 上报: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收材料的时间要求,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日常工作的人事部门。
5. 颁发证书:将相关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下发的“资格证书”及退回材料,登记造册,领取“资格证书”。
五、以考代评系列要求:
从事“卫生技术、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翻译、出版、船舶系列”专业人员晋升中级的,可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资格考试。经工作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人事代理部办理审核手续。
六、申报高级会计师注意事项
高级会计师评审目前采用网上申报形式进行,参评人员可以登录“天津会计”相关网站进行申报,通过初审人员持评审材料到我中心盖章并领取委托代评函。由参评人员本人到财政局会计处报送材料。评审结束后,参评人员持评审材料及评审通知到我中心申请职称证书。
以上要求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的一般要求,具体要求请以当年市职称工作办公室的开评通知和各专业评委会的通知要求为准。